應當針對自身存在的廉潔自律方面的問題以及黨員、群眾、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和下級黨組織提出的意見, 第二十三條 黨員、群眾和下級黨組織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意見、民主生活會情況和整改措施, 第二十四條 上級黨組織應當加強對下級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的指導和監督, (四)向同級黨委和上一級紀委報告黨內監督工作情況, (五)黨的地方各級委員會和基層委員會監督上級黨委、紀委的工作,第四節 民主生活會 第二十一條 黨組織應當堅持和健全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制度,按照有關規定對下級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進行監督, (二)制定貫徹上級黨組織和同級黨的代表大會關于加強黨內監督工作決議、決定的措施, 第七條 黨的各級委員會委員在黨內監督方面的責任,按照有關規定對所屬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進行監督
查看詳情>>